成都市医保报销指南
成都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
一、享受条件
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、参保缴费连续不间断满12个月,次月生育的。
二、生育医疗费报销范围:
包括女职工生育医疗费、计划生育手术费、生育并发症(合并症)住院医疗费。
三、女职工生育待遇拨付计算公式
生育待遇拨付计算公式=生育津贴+生育医疗费
(1)生育津贴由职工单位与社保局结算,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医疗费实行刷卡联网结算后,职工可在医院结算的次月20日后到生育后一年内,凭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单位申报生育津贴
(2)生育医疗费在生产医院刷卡结算,此笔费用属于定额报销
四、城镇职工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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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男职工生育保险
夫妻双方均参加了生育保险,女方符合享受生育待遇条件的应由女方享受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,如女方不享受条件的由男方享受50%的生育医疗补贴。
城乡居民生育补助
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,可享受城乡居民生育补助。参保人员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,妊娠期间门诊常规检查费用按每人400元定额支付;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的每人1000元,剖宫生产的每人1400元;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的每人1200元,剖宫生产的每人1600元。
参保人员在分娩期间发生的新生儿护理费用,按每个新生儿100元的标准定额支付。
住院篇
城镇职工普通住院
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:三级医院85%,二级医院90%,一级医院92%
城镇职工住院报销公式:社保报销费用=(住院总费用-全自费-个人自付部分)×报销比例。
在此基础上,年满50周岁的增加2%,年满60周岁增加4%,年满70周岁增加6%,年满80周岁增加8%,年满90周岁增加10%。根据年龄增加后的医疗费报销比例,不得超过100%。
统筹基金起付标准: 三级医院:800元;
二级医院:400元;
一级医院:2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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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儿互助金指南
哪些人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
1、在蓉高校、中小学、中等职业学校(技校)、托幼机构的在册、在园学生;(少儿互助金)
2、具有本市户籍的散居儿童,以及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户籍的散居儿童(少儿互助金)
3、具有本市户籍,男满60周岁,女满50周岁或从业年龄内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城镇居民。
4、具有本市户籍,年满18周岁的农村居民(不含现役军人)。
少儿互助金的购买
缴费时间:每年9月1日—12月20日

● 享受时间:当年购买,次年享受
● 2017年缴费标准 :少儿互助金+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+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,一共缴费150元
新生儿参保及待遇享受
参保范围: 1、具有成都市户籍的新生儿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、父母一方具有成都市户籍或居住证

参保时间和地点:新生儿参保缴费的时间为出生后60日内,凭新生儿入户手续到户口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或街道办理参保手续,逾期不予办理。
有效期: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24时
新生儿参保及待遇享受
● 每年11月-12月出生的新生儿怎么参保和享受医疗待遇
● 每年11月-12月出生的新生儿,在出生60天内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,可自愿选择参加出生当年和出生次年两个年度的医疗保险,也可只选择参加出生次年的医疗保险。
● 选择参加出生当年医疗保险的新生儿医疗待遇有效期为: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
● 选择参加次年医疗保险的新生儿医疗待遇有效期为:次年1月1日零时至次年12月31日24时,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24时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将不能报销。
城乡居民(少儿互助金)住院待遇
● 起付标准(门槛费):乡镇卫生院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(我院)100元;二级医院200元;三级医院500元

● 报销比例:乡镇卫生院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%;一级医院(我院)85%;二级医院75%;三级医院50%

● 报销公式: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额=(一次性住院医疗总费用-全自费-个人自付医疗费用)X报销比例85%
统筹基金支付比例(社保报销比例)
城乡居民报销公式:(少儿互助金)
我院:社保报销费用=(住院总费用-全自费-个人自付部分)×(85%)
例如:病人王某在我院产生住院总费用为10000元,其中全自费6000元,个人自付部分1000元,社保报销部分为:(10000-6000-1000)X85%=2550元
省医保报销指南
省级机关、事业单位人员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标准、结算办法办事指南
住院生育费用报销标准
因生育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,扣除自费费用后,全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90%比例报销。住院生育发生合并症或并发症出现高额医疗费用时,按普通住院有关规定,由统筹基金、住院补充医疗保险或公务员医疗补助按规定分别报销。
住院生育费用报销办法
在定点医院结算住院费用出院时,医院计算医疗保险应支付的费用,由省医保局一并支付给医院,个人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。其结算过程如下:
1.所住医院提供住院费用逐日清单。
2.个人或家属仔细审查逐日住院费用清单,确认无误后在清单上签字认可。
3.医院按住院生育报销的政策规定计算个人负担费用。
4.缴纳个人应负担的费用后,在《四川省省级单位职工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支付结算表》上签字后出院。
住院生育入院程序
入院时出示本人医保卡、医保证、身份证。凭医疗保险卡、医疗保险证和身份证住院。
在定点医院住院时,先用医保卡刷卡确认身份,然后在医院入院处出示医疗保险证,定点医院才能按照有关规定记账。
住院篇
省医保住院
一、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的住院医疗费用,住院费用实行单次结算。但统筹基金不支付全额自费的诊疗项目、药品、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和超标准床位费。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“乙类药品”时,个人要首先自付10%;使用部分支付诊疗项目时,个人要首先自付20%,再计入统筹基金支付基数。
二、报销比例:
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:80%+本人实足周岁×0.2%。对50周岁至59周岁的参保人员调增2%,60周岁至69周岁的参保人员调增4%,70周岁至79周岁的参保人员调增6%,80周岁及以上的参保人员调增8%,总支付比例不超过100%
省医保住院报销公式:社保报销费用=(住院总费用-全自费-个人自付部分)×报销比例。
三、起付标准
参保人员住院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具体起付标准为:
一级医院200元
二级医院400元
三级医院800元
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
医保患者出入院注意事项
入院
1、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、社保卡到客服部刷卡办理入院手续。
2、城镇职工生育入院需提交:身份证、社保卡、双方结婚证、准生证等复印件
3、城乡居民生育入院需提交:身份证、社保卡、双方结婚证、准生证、一卡通等复印件
4、省医保患者生育入院需提交:身份证、社保卡、双方结婚证、准生证等复印件
5、普通住院需提交:身份证、社保卡、户口本(儿童)等复印件
出院
1、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保卡、《出院证明》到客服部刷卡结算出院费用。
2、客服部打印清单、支付结算表,患者查看账单确认费用无误后在支付结算表、清单上签字,支付个人自付部分。
3、城乡居民生育出院需提交出生证明
成都市社保局地址: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四号(营门口立交桥)    咨询电话:(028)12333
营业时间:7天24小时全天候
地址:成都青羊区包家巷77号
(青)医广(2022)第05-09-510105049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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